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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篇..決定不再說那麼多的 抱歉 對不起...etc.
但不是死不認帳
惹人厭 明知不對 仍胡作非為
有兩種
第一: 已知道 前面到處是陷阱 卻執意的往前衝過去
下場: 落得自己一身傷 賠了性命仍到不了目標
第二: 明明自己身在雷區 偏偏喜歡去亂來
下場: 炸死自己死不足惜 旁人通通一起賠命@@
我好像是更糟糕的第二種耶
人家說 千金難買早知道
早知道 做了這件事情 我會道歉 就別做了嘛
不過 有時候是抱著絲絲希望 那點點希望落空時 就要趕快收拾殘局
(電話)...
對情勢做好的判斷 輕重緩急得拿捏的好
去台北最好找到要做的事情才去 找人找不到時 才有back up plan(s)
只是會怕 以後她就這樣躲著我 @@"
...離題了
把道歉當成很神聖的東西 聽起來怪
就像nuclear weapon一般 應該盡量避免任何使用到他的場合與機會
外交斡旋與談判就是重要的手段
相對也是一樣 應該減少 避開 做出令人無法體諒 忍受 理解...etc的事情
生活多年的經驗與智慧(可惜我兩樣都沒有 @@") 就是重要的訣竅
現在該好好開始學習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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