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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續... 我的感想 以前認為,我回來就是要好好家人聚聚聊聊
如果我回家只是為了你們去應酬,載兩個醉醺醺的回家
回家後的20小時就剩下我醒著,兩位開始宿醉
隔天兩個都頭痛,醒來三小時後就痛到又回去睡覺...
我會認為很沒意義,特別是我是因為下禮拜母親節抽不暸身,所以提前回來過節的
以前的我一定暴怒...但現在,我有了不同的體認!!
因為我,他們才有機會這樣放縱自己...
我能給父母什麼,我還在米蟲階段!!!
如果這小小的事情我都做不到,我算什麼?!
今天也不是要我喝醉難過,更不是要我喝醉酒在開車
我又何仿呢?!他們醉的難過,我不希望看見這樣
但他們都願意如此了,我又有什麼立場反對??或許他們就愛這樣,我不是他們,又怎能體會呢^^?
我不小了,他們對我的期望早已是一種感覺的回報罷了
我不應該那麼自私,他們是我的長輩,他們做出決定也必定有考慮過,而且想的應該比我多
況且這不是傷天害理、也不是違背善良風俗,一切在合法中的狂歡
我會高興,因為我有回來,他們才會...
(當然如果能不醉成這樣,是更好啦 ^_^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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